这是什么奇怪的组合!
一位人妻在家和公公拥抱热吻,好巧不巧,被回家的丈夫撞见,让他心死向老婆提出离婚,也怒告自己的父亲求偿60万元(大约RM87,000)。

目睹妻子和父亲拥吻
根据外媒报导,人夫表示,他和妻子小芸结婚近7年,婚后夫妻俩和他父亲住在一起。前阵子,他回家时,竟发现小芸和父亲拥吻在一起,而父亲随后也坦承“亲嘴,有抱一下”,妻子也解释“只是安慰公公,没什么意思”。
在公园约会

后来,父亲同意搬走,也答应不再和小芸连络。想不到,小芸隔月依旧和父亲在河滨公园约会散步,还亲密将头倚靠在父亲肩膀上。
人夫一怒之下,找来岳父和小芸3人一起谈判。人夫怒问,“说什麽只是安慰他,看他很可怜,可怜到嘴对嘴这样亲,只是安慰没什麽意思,嘴对嘴叫安慰?”、“到底多久了啦,跟我爸多久了,你给我讲喔”。
妻子:不上床就没关系

小芸为了挽回婚姻,不惜下跪求和,回答,“我跟你讲,真的不到1个月”、“我只是说上床那个~他说不能对不起哥,我说对”,当人夫听到小芸认为只要俩人没上床,就不算对不起他,更加生气,最后决定和她离婚。
妹婿也撞见
然而,人夫离婚后发现,小芸继续带着他们2个孩子和父亲见面,一直到去年3月,妹婿也撞见他父亲亲吻小芸脸颊并喊她“宝贝”后,人夫终于气不过,决定向父亲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60万元(大约RM87,000)。
父亲否认和妻子有染

全案审理时,父亲否认和媳妇有不正常关係,辩称被儿子撞见的那天,是因为他喝酒后向小芸诉苦,而小芸只是拥抱他为他打气。他因不胜酒力,才无意间碰触到小芸嘴边,自己顶多涉及性骚扰而已。
法庭判RM21,000
法官查看证据,父亲曾表示“我们就亲到了”,人夫怒问“要亲下去,嘴对嘴喇舌拥抱在一起,对不对?”,父亲说“对啦~对啦,对”等语,认定两人有拥抱、接吻的行为,就已经侵害配偶权,判父亲要赔偿15万元(大约RM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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