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日)从扣留营逃出、不幸被轿车撞死的6名罗兴亚人案,警方以「行人非法闯入高速公路」及「疏忽越过马路起因」开档调查。

同时以「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警方同时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介入调查,涉案的车辆被扣留。

车祸地点并没有路灯
威南警区主任李总辰说,这批罗兴亚人是从南下左边车道企图越过右边北上车道时,被一辆南下的轿车撞倒。
轿车司机是一名53岁男子,车祸只涉及一辆轿车。涉及轿车车头严重损坏,挡风镜和左右侧镜破裂,车身损坏,司机没有受伤。
据警方透露,车祸地点并没有路灯,事发时天晴,现场也没有电眼覆盖。

网民议论纷纷
许多网友在新闻贴文底下议论,相比沈可婷案件,真的是“不同人不同命”、“所以脚车是合法闯入大道”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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