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无罪释放⚡法官“《毒舌大状》式”频爆金句!控方律师毫无反驳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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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6年,沈可婷《蚊型脚车8死案》终于落幕。此案由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主审,最终判定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控方和被告均不可再为此案上诉,沈可婷终于沉冤得雪,不再被该官司缠身!
在这场上诉庭中,法官字字珠玑,频频爆发金句,让控方律师毫无反驳之力!
法官终极判决金句
#1
法官:是否有法律阐明,凌晨3时20分在公路上骑蚊型脚车是合法的?
控方:… …
#2
法官:轿车在有关公路上行驶,是否合法?
控方:是的,法官。
#3
法官:现在是斋戒月,对法庭要诚实。我们在这里(法院)说的是公正。我们要维护法律。
#4
法官:警方早前已在案发路段展开取缔蚊型脚车的行动;是否知道为何警方要这么做?
控方:因为要照顾脚车骑士的安全,他们也危及驾驶者的安全。
#5
法官:即使车技很好的司机,若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是否能及时刹车?
控方:… …
#6
法官:公路上出现一群‘带着子孙’在慢行的乌龟,来得及马上刹车吗?
控方:… …
#7
法官:凌晨3时20分人们都在睡觉,路上并不多车,沈可婷也不知道会有脚车出现在该路段。
#8
法官: 这起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避免的,避免事故发生的唯一方法是让轿车从骑蚊型脚车的人身上飞过。
#9
法官:法庭必须是在发现司机(沈可婷)有过失后,才能判处司机有罪。这就是法律的立场。不能说发生致命交通事故,司机就一定要承担责任,这不是法律立场。
#10
法官对沈可婷说: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 (你现在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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