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了!沈可婷无罪释放!这也是『最终裁决』⚡双方都不能上诉了!


持续了6年的沈可婷《蚊型脚车8死案》终于大结局了!沈可婷上诉得直,成功推翻高庭判她罪成坐牢6年和罚款6000令吉的裁决。

 

这也意味着,沈可婷成功脱罪,从即日起可恢复自由身,不用再面对任何官司了!

 

而且,这也是沈可婷上诉案的终极裁决,控方和沈可婷都不能再为此案作出上诉。

 

此案由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主审,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哈欣韩扎及拿督阿兹曼阿都拉。

 

根据报道,三司是在今日上午11时22分左右结束聆听上诉方代表律师和答辩方(控方)的陈词后,宣布休庭半小时,并在复庭后作出上述裁决。

 

拿督哈达丽雅在念出判词时指出,此案的控状存在缺陷,随后作出宣布指,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高庭的判决,裁定“蚊型脚车8死案”女司机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

 

拿督哈达丽雅法官也在庭上告诉沈可婷: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 (你现在自由了)

 

相关新闻:

 

说得好!沈可婷上诉案法官:蚊型脚车凌晨在公路是否合法?汽车在路上行驶有何不可吗!

 

新闻背景:

 

这起车祸发生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内环公路骑改装脚车(蚊型脚车)时遭撞及,其中8人毙命,沈可婷于同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疏忽驾驶导致8人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经过2年审讯,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但控方于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啟案件审讯,案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控方之后针对推事判处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再次入禀高庭提出上诉。案件2022年4月13日改判沈可婷,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出狱后吊销驾驶执照3年。其法官阿布巴卡拒绝沈可婷暂缓行刑,沈可婷需即时入狱服刑,直至上诉获批准。

 

2022年4月14日,沈可婷代表律师提交上诉紧急通知书,随后沈可婷案件获优先处理,于18日开庭。

 

以拿督拉威德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之后于2022年年4月18日一致裁决,批准发出上诉准令予沈可婷,以针对高庭裁定她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上诉。另二司为拿督李兴昌(译音)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上诉庭三司也批准沈可婷提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申请,沈可婷是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

 

随后沈可婷上诉案于2023年3月31日开审,在进入陈词阶段不久后,因控方需要2小时的时间进行陈词,为此定在2023年4月11日进行续审。

 

据了解,根据一般程序,在没有任何临时变动的情况下,上诉方和答辩方律师在审讯中将会提出各自论述为当事人抗辩,而上诉庭三司则会在考量双方律师提出的所有陈词和文件后,就有关上诉申请做出裁决。

 

沈可婷案件懒人包影片: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Like Rojaklah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