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沈可婷8月29日再过堂⚡代表律师证实:上诉日期还要等~


备受民众瞩目的「飙蚊型脚车8死案」,针对沈可婷罪成案上诉申请,今天择定将在8月29日进一步案件管理,以等待取得此前的上诉记录。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上诉庭高级助理主簿官是在今早是透过视频会议软件Zoom,为沈可婷提出的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后,择定8月29日再次过堂。

 

沈可婷代表律师法依查在案件管理后,向媒体证实上诉庭还没择定聆审这宗上诉案件的日期。

 

此上诉案在今年5月11日首次进行案件管理。法庭当天被告知,斯里南已被任命为此上诉案的首席律师,哈威德吉星则是协理律师,在此上诉案代表沈可婷。

 

哈威德吉星当时也告诉法庭,此前新山高庭在2021年2月18日推翻推事庭的裁决,裁定沈可婷表罪成立的聆审记录,以及其他在高庭阶段的相关文件,将会是此次上诉案所会采用的部分文件。

 

他解释,这是因为上诉庭需鉴定新山高庭改判沈可婷表罪成立的问题。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当天指示律师团致函给新山高庭,以申请取得相关的文件。

 

新闻背景:

 

这起车祸发生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内环公路骑改装脚车(蚊型脚车)时遭撞及,其中8人毙命,沈可婷于同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疏忽驾驶导致8人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经过2年审讯,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但控方于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啟案件审讯,案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于控方没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证据,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驾驶执照亦可取回。

 

控方之后针对推事判处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再次入禀高庭提出上诉。案件4月13日改判沈可婷,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出狱后吊销驾驶执照3年。其法官阿布巴卡拒绝沈可婷暂缓行刑,以保释等候上诉申请。

 

4月14日,沈可婷代表律师提交上诉紧急通知书,随后沈可婷案件获优先处理,于18日开庭

 

被高庭宣判鲁莽驾驶导致8名骑蚊型脚车少年骑士死亡罪成的沈可婷上诉申请,订于5月11日早上9时在布城上诉庭进行案件管理,之后再度择定6月28日过堂。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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