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29岁男子看上了一名女子后,趁她在洗澡时把她反锁在厕所内袭击她,还为了要强奸她企图将她砸晕。
据东方网报导,被告Chew Kee Hock昨日(27号)在高庭承认一项严重强奸未遂罪,且另外三项控状将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展期下判。
此案在庭上揭露,被告单身,从事健康顾问工作,而他在2021年8月17日的某建筑物里听见了有人在女厕所里洗澡。
被告上前搭讪女子
被告在受害者出来时上前搭讪她,认为她「非常性感」,且受害者年纪还比他大差不多一倍。
此事情的后两天,被告请了病假没有上班,他突然萌生了强奸受害者的歪念,于是在当天晚上7点多回到之前两人相遇的大楼埋伏。
受害者在当晚8点30分左右出现后,进入女厕所。
被告偷进女厕反锁厕所门
就在此时,早前就已经发现可以用卧室钥匙打开厕所门的被告再次进去偷看,发现受害者正在洗澡后,冲了进去,并将门锁上。他其后将受害者推向水槽,导致她跌倒在地,撞到墙壁。被告扯着受害者头发,反复将她的头往墙壁和洗手盆砸。
被告为了与她发生性行为,企图把她砸晕,还用毛巾捂住她的口,威胁道:如果继续尖叫就闷死她。女子试图逃脱,但遭被告拖了回去。受害者挣扎时咬了被告的手臂,被告一气之下将她头撞到墙上,受害者因恐惧而停止反抗。
只想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再次试图强奸她,并表示他只想跟她发生性关系。
受害者放弃挣扎,尝试劝被告
女子劝他冷静,因为他还年轻,如果强奸了她,被告将面对牢狱之灾。
男子随后在9点多离开,留下受害者在地上哭泣。保安人员和警方随后接获投报,通过受害者的描述和闭路电视画面,最终成功逮捕被告。
检查医生表示:受害者的头皮和手臂皆有瘀伤,背部则擦伤;被告的手臂则有被咬的痕迹,膝盖有瘀伤,手臂和前额上均有伤痕。
接受精神测试
被告随后被送往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评估,报告显示他每天都会观看色情影片至少五次,甚至一天手淫多达八次。精神科医生评估他没有重大的精神疾病,在犯罪时没有精神失常,可以自我辩护。他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与警方合作。
控方要求判他监禁12至14年外加16至18下鞭刑。辩护律师Adrian Wee则要求判处不超过13年监禁和15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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