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涉嫌霸凌已故 Zara Qairina 的女嫌犯今日在沙巴亚庇儿童法庭面控。
根据中国报报道,她们在儿童法庭面对控状后,向地庭法官艾尔希表示不认罪。
诺阿兹莎副检察司透露,这 5 人被指有共同意图,向 Zara 说出侮辱性言辞,被害人当场听到,可能对其造成精神困扰。
该事件据称发生在 7 月 15 日晚上 10 时至 11 时之间,在吧巴一间宗教中学宿舍犯下上述罪行。
她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 507C(1)条文,与第 34 条文同读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长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指出,5名被告各获准由1人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法庭订今年9月25日过堂。
她说,地庭今天批准辩护律师蓝星申请封口令,禁止各造透露在庭内任何讯息。
查拉家属代表律师哈密依斯迈在 11 时许,向庭外守候的记者表示,因为封口令,他无法提供庭内的过程,触犯藐视法庭。
无论如何,他表示这一道封口令只限制于本案,至于验尸庭的部分则不受影响。
5 名中学生今晨 8 时许,相信是乘坐一客货车抵达亚庇法庭,该客货车驶入法庭地下停车场后,在场驻守的警员即拉上铁闸,外人无法看到车内的乘客。
由于被告尚未成年,其身份受《儿童法令》保护,媒体不得刊登照片或公布姓名。为免曝光,他们由警方安排的特别通道直接进入庭室。
记者被要求在走廊等候,只能在休庭后向副检察司或辩方律师了解案情进展。
今年 7 月 16 日凌晨,扎拉被发现倒卧宿舍旁水沟,疑似高处坠落,送院后翌日宣告不治。
今晨,亚庇法庭内外戒备森严,警方在通往法庭的各路口设置路障,并部署大批警力维持秩序。庭内亦聚集众多关心此案的民众。
由于涉及 Zara Qairina 事件的 5 名嫌犯皆是未成年少女,为此其身份将受到2001年儿童法令保障,不得公开。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脸书转载人权委员会的声明时指出,即便涉及霸凌案件,这些学生依然在法律上被视为儿童,因此必须享有身份保密、获得法律代表和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
人权委员会提醒大众,任何可能导致辨认身份的资讯,如姓名、照片、学校或其他细节,均属违法。若有人违例,可面对最高 RM10,000 罚款或最长 5 年监禁。
该会也强调,儿童法庭的审讯属于闭门性质,只有利害关系方获准出席。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Like Rojaklah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
致力将大马榴莲推向国际的本地网红马来堂哥(洪伟邦),早前宣布一重大决定!位于茨场街的旗舰店,将于7月31日正式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