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误会!签署DNR「不是放弃治疗」⚡原来这个才是『真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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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们一直都误解了“拒绝心肺复苏术”(DNR)!
什么是DNR?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到底该不该签拒绝心肺复苏术(Do Not Resuscitate,简称:DNR)?
这份同意书往往让家属陷入挣扎,担心抢救可能会增加痛苦;又害怕自己放弃了最后的希望。
无论选择如何,都承载着沉重的心理压力。

这是一个艰难,但充满爱的决定。
根据大马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 Malaysia)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分享的资讯,其实很多人都误会了DNR。虽然DNR一般被称作“放弃急救同意书”,但它并不代表停止所有治疗,更不是“放弃”或“认输”。
相反,DNR 是一种选择——当病人已经没有康复的希望时,不再为了延长生命而增加更多的痛苦。
它让病人可以在尊严中、没有痛苦的情况下,平静离开。
❌医院不会做的基本急救措施
根据贴文指出,如果病人发生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医疗团队将不会进行:
- 心肺复苏(CPR)
- 气管插管
- 急救药物注射
- 心脏电击
- 人工呼吸等或其他救治行为

✅DNR不是放弃治疗,病人依然会获得治疗
很多人都误以为签署了DNR等于放弃不管,实际上并非如此!DNR只是决定不进行心肺复苏等侵入性急救,但病人依然会接受治疗,以让生命尽可能平静、无痛地走向终点:
- 氧气和止痛药以减轻不适
- 静脉输液(若有需要)
- 疼痛管理,让病人保持冷静
- 对家属的情感支持
相反的,盲目抢救可能导致病人长期依赖仪器,并承受额外地痛苦。DNR的核心是在无望康复的情况下,让病人离世时更有尊严,而不是延长痛苦。

谁可以签DNR?
根据马来西亚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官网资料,这两类人士可以签署DNR:
- 病人本人(年满18岁且心智健全)
- 病人家属(当病人无意识或无法自行决定)
签了DNR可以反悔吗?
此外,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官网资料也提到,马来西亚目前尚未有明确法律规范DNR,这意味着医疗专业人员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考虑病人或家属的意愿,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或保障。因此,建议在病人或家属在决定签下DNR前,与主治医生详细讨论,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决策符合现行法律和医疗实践。

如果家里有人病重,别害怕和医生讨论,了解所有可以做的选择。珍惜每一刻,用爱陪伴走完最后一程。
对于家属而言,签下DNR的确是个沉重又艰难的决定。但有时候,真正的爱是温柔地放手,而不是强行挽留。
原帖文如下▼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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