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在马路玩E-Scooter!? 槟城市政厅X警察联手取缔⚡警告在马路上玩电动车是违法的!


最近各地吹起了玩 E-Scooter 的风潮,民众都结伴和朋友/家人一起租借电动滑板车。但是你知道吗,在马路上骑电动滑板车是犯法的!

我国政府早前已经立法,并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88(1)(C)及第88(4)条文,及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某些微型机动车)下,除非获特别批准或宪报,否则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道路的任何部分,使用某些微型机动车,此条规于2021年12月16日生效。

任何人骑“微型机动车辆”时鲁莽与危险驾驶,都可被判坐牢和罚款。在此罪行下,违法的微型机动车辆驾驶者,可被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和不超过5000令吉,以及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年。

槟岛市政厅发出帖文表示,该局于周六(16日)晚上11时至周日凌晨2时展开取缔行动,并于隔日发文告强调,电动滑板车上路违法,该局执法人员已劝告有关业者,不可出租电动滑板车,供人在马路滑行。

该文告指出,为公众安全着想,所以市厅不曾发出营运执照予电动滑板车业者。当局也采取了初步行动,派遣执法人员到场,劝告业者不可让顾客在马路上进行滑行活动。

该局强调,电子滑板车只可在行人道旁或远离马路地区使用。

槟州陆路交通局周日也在脸书提醒电动滑板车业者,有关活动只能在被允许和宪报的地方进行,如游乐场丶购物中心周围的区域,或获市厅许可的地方进行,并且不打扰其他道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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