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院盗录电影,为侵犯版权,属违法行为。最近大家期待已久的Avengers刚上映,吸引大批影迷涌入电影院一睹为快,但却有观众在电影院内企图盗录该电影,违法乱纪!😡
吉隆坡贸消部执法组在昨晚展开的突击行动中,共有8名观众企图在Midvalley电影院内盗录正播映着的Avengers,不料遭到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给予警告,以及要求删除有关录像。
有关行动由吉隆坡贸消部执法组主任阿兹恩率领,除了检查电影院内21个放映厅是否有观众盗录电影,该组也在电影放映前提醒及教育观众,勿要做出有侵犯版权的行为。(注:Instagram Stories也算犯罪哦!)
他说,任何人士若是在电影院中,摄录下部分或全部电影画面,将在1987年版权法令下得到对付,触犯者将被罚款RM10k-RM100k、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任何人士一旦企图做出上述行为,也将遭到罚款RM5000-RM5ok、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的对付。
「一旦接获电影院业者的投报,或是一些盗录机率高的电影播映时,我们就会前来做出检查。」
欲向该局投报的民众可拨打贸消部热线(1800-88 6800)、执法组中心热线(03-8882 6245/6088)或WhatsApp至019-279 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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