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马人都搞错!沙巴、砂拉越⚡到底是“州”还是“邦”?与半岛11州有什么不同?
by |
众所皆知,马来西亚目前有13个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

但你知道吗?沙巴(Sabah)和砂拉越(Sarawak)虽然同样是马来西亚的“州”,但在历史和宪制上,却拥有与半岛州属不同的背景。

沙巴砂拉越 是州也是邦
马来西亚国会在2021年底通过修宪,将沙巴和砂拉越在联邦宪法中的地位从“州”(Negeri)调整为反映《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精神的“邦”(Wilayah)。2022年2月11日生效的联邦宪法修正案,把马来西亚的州分为两大类别:
“States of Malaya”——马来亚州属
包括半岛11州。
“Borneo States”——婆罗洲州
就是沙巴和砂拉越。
所以,我们平时说“马来西亚13州”,把沙巴和砂拉越算进去,并没有错。
“州”和“邦”的区别
“邦”并不是一个比“州”更高或不同层级的行政单位。中文语境中使用“邦”这个称呼,主要是为了强调沙巴、砂拉越在马来西亚成立过程中的特殊历史背景,以及两地与半岛州属不同的宪制安排。

和其他州属地位不同?
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已经存在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的联邦,当时由11个州组成。
到了1963年9月16日,由4个“国家”即北婆罗洲(North Borneo,后来成为沙巴)、砂拉越、新加坡,与马来亚联合邦,共同签署《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组建,也就是今天的马来西亚。
也就是说,沙巴和砂拉越并不是后来才成为马来西亚一部分的普通州属,而是在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就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加入新联邦。

“邦”和“联邦直辖区”又有什么区别?
州(State)
是马来西亚联邦的组成单位,目前共有13个州,包括沙巴和砂拉越。
婆罗洲州(Borneo States)
指的就是沙巴和砂拉越,是联邦宪法中特别使用的分类。
联邦直辖区(Federal Territory)
则是另一种联邦行政区域,目前有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州。
所以,“邦”和“联邦直辖区”并不是同一个东西,也不是上下级关系。
三个伙伴开公司
简单来说,马来西亚是由三个主要合作伙伴,即马来亚联合邦的11州 + 沙巴 + 砂拉越,一起组成新的“公司”马来西亚。后来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但沙巴和砂拉越继续留在这个联邦。

所以,这也是9月16日的由来啦!作为马来西亚人,这些关于自己国家的小历史、小知识,你都学会了吗?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相关文章:
Like Rojaklah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