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Bonus就辞职?新加坡男子被公司告!最终法院判:需退还给公司!


“拿了花红再辞职!” 相信是很多打工仔每年都会挂在嘴边的话,没想到有人拿了花红后离职,竟被要求退还款项!

 

根据《诗华日报》报导,新加坡一名品质测试工程师Sia Chien Kian领了花红后就辞职,公司因此要求他退还奖励金和所缴交的公积金款额,结果双方闹上法庭,最终法院裁定公司有理,要求工程师将这些款项退还给公司!

 

Sia Chien Kian于2020年11月18日受聘于Quantum Technologies Global Pte Ltd,并在去年3月25日提出辞职,已经履行了两个月的离职通知。

 

不过,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若员工在分配花红时属于离职通知期,就没有资格获得花红或奖励金。

 

Sia Chien Kian在去年3月25日提出离职,但公司在3月23日汇出了7200元(新元,下同;约2.3万令吉)的现金和1224元(约4077令吉)的公积金款项,并在26日将款项汇入了被告的银行账户。

 

然而,由于公司没有及时索回这些款项,因此被告拒绝退还这些款项。被告声称自己不知道员工手册中有这项规定,并申诉公司应该提醒他关注这项规定。

 

承审法官基于四项理由,最终判决被告必须退还花红款项,理由如下:

 

  • 被告不否认知道员工手册存在
  • 被告在签约时已通过人力资源部讲解内容
  • 通过电邮被通知有关最新员工手册
  • 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享有福利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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