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涉霸凌,其父母将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本地报章报道,《2026年反霸凌法令》正式生效,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之一,是引入“共同责任”(Shared Responsibility)概念。今后,若未满18岁的霸凌者被裁定涉及霸凌行为,其父母或监护人也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及确保裁决获得执行等义务。
根据法令,新设立的反霸凌仲裁庭可针对个案作出裁决,包括判处最高25万令吉赔偿金,并可要求霸凌者公开道歉、删除相关网络内容、接受心理辅导或参与其他补救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案件必须在60天内完成审理,而申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引入共同责任机制是法令的重要改革,旨在确保未成年霸凌者的家属共同承担监督责任,并提高裁决的执行力。
她指出,未来反霸凌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不仅约束霸凌者本人,也可能约束其家属。
“我们希望透过共同责任机制,让家长更重视孩子的行为,并承担应有责任。”
阿莎丽娜今日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主持反霸凌仲裁庭总部启用仪式时透露,我国每年接获超过1万4000宗霸凌案件,其中部分更导致严重伤亡事件。
她表示,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法令向社会传达一个明确讯息——任何霸凌行为都不应被轻视,每一宗案件都必须获得认真处理。
她强调,学校及相关机构仍然是处理霸凌投诉的第一道防线。若校方未能妥善处理个案,或投诉人对调查结果感到不满,仍可进一步向反霸凌仲裁庭提出申诉。
“有家长反映,部分投诉未获得充分调查。因此政府决定设立独立仲裁机制,为受害者提供额外求助管道。”
她补充,公众未来可直接通过仲裁庭官方网站线上提交案件,无需亲自到场登记。
据了解,反霸凌仲裁庭由主席努鲁胡斯娜领导,副主席为颜志强,并由56名来自法律、儿童福利、心理健康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
所有审讯将以闭门及儿童友善方式进行,可透过线上或实体方式审理。总部设于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并通过覆盖半岛、沙巴及砂拉越的6个审讯区运作,以提高司法可及性。
此外,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未来也将负责监督法令落实情况,并定期展开研究及发布年度报告。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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