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新进展!毒品检测化验报告⚡呈阴性!黄明志「缺席过堂」原因曝光!


大马歌手黄明志因卷入「台湾网红命案」,导致他演艺事业跌落谷底,更因涉毒而被控。

然而,其代表律师郑清丰于12月18日透露化验报告已经出炉,证实黄明志并没有吸毒!

根据《东方日报》报道,黄明志被控1项拥有毒品罪和1项吸毒罪,原先于12月18日在第三刑事推事庭过堂,但因身体不适而无法前来出庭。

报告显示 黄明志没吸毒

代表律师郑清丰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警方早前将黄明志的样本送往化验局进行检验,惟最终结果显示呈阴性反应,证实不曾吸毒。

他说,副检察司预料将于12月22日的过堂日,将化验报告呈交至法庭,并提出撤销相关指控的建议。至于第一推事庭则择定黄明志被控拥有毒品罪的案件,将于2026年1月19日再次过堂。

缺席过堂原因曝光

另一方面,郑清丰律师透露,黄明志于12月17日确诊感染A型流感病毒,医院开出3天病假,因此无法出席过堂程序。

新闻背景

黄明志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被控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的厕所内经尿检结果后,发现其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以及四氢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RM5000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得接受为期2年但不超过3年的监督。

不仅如此,他也被控于10月22日下午大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拥有5.12克疑为摇头丸的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法令,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和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的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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