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3名华裔网红日前以“做善事”名义,把吃剩鸡骨头“施舍”给在街边留宿的流浪汉,引起众怒。尽管事后解释是与流浪汉说好演出和道歉,仍无法熄灭网友怒火。
根据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在面子书发文告指出,当局正式开档调查,已经传召3名涉及的华裔网红录口供。该委员会也充公3台手机,以及3张SIM卡助查。
“他们传播的视频内容相信具有过分恶意,并引起广大网民的愤怒与谴责,同时也触及了我国多元社会的敏感神经。”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588法令)第233条文,以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角度调查此案;被告一旦罪成,可判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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