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商家注意啦!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发出最新消息指出,年营收或销售额RM500,000以下的商家,暂时豁免落实电子发票e-invoicing。
第3阶段:年销售额介于500万至2500万令吉的商家,维持原定的2025年7月1日推行时间。
第4阶段:年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原定2025年7月1日实施,延后至2026年1月1日。
第5阶段: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令吉的商家,将在2026年7月1日起才强制实施。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曾于2月宣布,年销售额15万至50万令吉的中小型企业落实电子发票的日期,将延后半年至2026年1月1日。
税收局发文告说,政府了解到商家,尤其是来自微型和中小型企业要求充足的准备时间,以及实施电子发票过程中面临的其他限制,因此财政部作出上述决定。
文告指出,此前提供的6个月宽限期,适用于上述新的实施阶段。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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