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一定要保管好好!
根据《光明日报》报导,大马砂拉越一名巫裔妇女于周六(20日)前往民都鲁警局报案,表示自己在一家土著小贩中心发现身份证遗失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名妇女已经曾有5次报失IC的记录,而且每次都声称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在哪里丢失的身份证!
虽然此前该妇女因丢失IC而被罚款,但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弄不见IC,导致这次被重罚RM1,000,还要接受国民登记局(JPN)的调查!
有关当局曾规定大马人日常出门在外都需要随身携带IC,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n)条文,若是没办法出示身份证,罪成可被判罚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RM20,000,或两者兼施!
至于丢失身份证的情况,JPN官网表明,IC一旦不见,就要立刻去补办,而且不见得次数越多,补办需要的费用也会越高: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补办都需要另外支付RM10的申请费。此外,凡是遗失身份证3次或以上者,也将会受到当局的调查。
总而言之,以后出门一定要把IC带上,而且一定要好好保管,不要粗心大意!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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