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蚊型脚车8死案⚡沈可婷罪名成立被判监6年!看看马来网民怎么说!


8名少年骑蚊型脚车遭撞死车祸案,高庭推翻原先判决,法官拿督阿布巴卡宣判被告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沈可婷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6000令吉,吊销驾照3年。

对于这项判决,马来网民的反应不一,有人赞同法官,也有人替她感到愤愤不平,为她说公道话。

以下留言取自各大马来媒体新闻底下的留言:

“这女孩真可怜,她不是醉酒驾驶,也不是故意撞死小孩,她肯定也留下了心理创伤。失去孩子的父母也很可怜,但是父母没有发现孩子凌晨两三点不在家,也是父母的疏忽。法庭也很头痛,不能随便放过,毕竟是8条人命。如果所有孩子还在世,可能案件已经解决了。”

“希望女孩坚强面对惩罚,你被惩罚是因为别人的疏忽,希望在这之后也把在公路上游荡的人一起监禁。”

“这女孩被迫承担错误,尽管是父母不懂得管教孩子!”

“很多Johor人自己要人多留意孩子,但是没有怪罪司法机构。司机的疏忽,她已经受到惩罚,但是父母的疏忽呢?”

网民Aziz Atan非常同情沈可婷,“自从发生意外后,她就受到心理创伤,现在还要因此坐牢,这是很不幸的。”

“父母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其他人却要坐牢,什么时候政府要制定法律对付疏忽照顾孩子的父母?”

“也请一并向给孩子凌晨外出的父母开出罚单。”

“如果这女孩在醉酒或吸毒的情况下开车,那么我接受让她入狱,但她是清白的,谁会预料到半夜有人这样骑脚车呢?因此而坐牢很不公平。”

另外,也有网民反讽道,“她不知道不能在凌晨两三点开车吗?这个时间点是专门给孩子出去飙快速脚车的,孩子没有错,错的是女孩,她错在那个时间开车。”

网民Hanif Evans认为政府应该禁止蚊型脚车,“希望接下来不要有父母再让孩子玩蚊型脚车……被撞死了还要怪责其它人。”

网民Lee Marie Aina留言,指事发时是清晨时分,“这个时间孩子都应该已经睡觉了不是吗?还给他们骑著蚊型脚车上Highway,简直就是给盲人到马路上骑脚车嘛!”

网民Noreen Shahada也质疑,为何死者的父母不知道孩子半夜出门,“高速公路是孩子骑脚车的地方吗?孩子彻夜未归,身为父母的都不知道?”

网民Gunaselan Selan留言,“应该要惩罚的是父母,不是司机。希望在聪明的律师的协助下,司机提出上诉。”

实际上,许多网民都很明白事理,多数赞同是死者父母失职,父母该承担应有的责任,而不是等到悲剧发生后才推卸责任,送无辜的人入狱,断送别人的青春和前途。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Like Rojaklah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