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请注意!贸消部提醒:商品说明和标价一律要有国语/国语翻译⚡违例者中RM100,000 Saman!


商家们请注意!在标示商品说明和价格时,都必须使用国语或附上国语翻译,否则可在2020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对付!

据《光明日报》报导,一名在皇后湾广场一带经营非清真餐馆的业者申诉,其餐馆日前接到贸消局巡逻执法员劝告,要他的餐单必须使用国语,否则日后可能被罚款。据业者说,执法员当时只是给予劝告,并未开罚。

针对此事,槟州贸消局就发文告,并援引现有法令作详细解释。

文告指出,在2020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酒店、餐饮店、洗衣店、泊车场和理发店类别的商店在出售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使用国语标示商品说明和价格,就算是非清真食品商店,也必须用国语。若商店无法遵守此规定,即等同违法,违例者(个人)可被法庭罚款最高5万令吉,公司则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

图/光明日报

贸消局也在文告中以问答方式,解答商家疑问。

问:餐馆和食肆的餐牌,是否强制使用国语列明?

任何在2017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修正)和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修正)中的商店,皆须遵守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中,关于商品与服务收费标示的条例。而法令所阐明的商店类别是酒店、餐饮店、洗衣店、泊车场及理发店。

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商品与服务收费标示)规定,上述商店业者必须在商品说明和价格时使用国语。而有关标价也必须用令吉与仙(RINGGIT DAN SEN)的格式。

问:就算是出售非清真食品的餐饮店,也必须用国语标示?可否使用其他语文?若可用其他语文,有否规定国语字与其他语文字形的大小?

答:只要是法令中阐明的商店类别,都须使用国语。也可以使用其他语文,但必须另翻译成国语,且标示必须清楚。

问:此项强制使用国语的规定,是否存在于大马法律?

答:早在1977年,在当时1977年价格管制法令(零售店标示)下,已规定使用国语,但可使用其他语文翻译。

此法令之后修正为1993年价格管制,并涵盖所有零售商品。直到去年,贸消部以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商品与服务收费标示)取代。

问:根据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商)用国语标价一事,属强制规定或鼓励性质?

答:贸消局答此法令阐明,用国语属强制规定(WAJIB)。

问:此使用国语标价的规定,有什么法律基础?

答:当局答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商)规定,商品与服务收费皆须用国语,否则等同违法。

问:为何贸消局很少针对此法令采取行动?

答:贸消局答,当局一直根据价格管制法令(厂家、进口商、出产商和批发商标示条例),及1993年价格管制法令(零售商店标示条例)采取行动。

槟贸消局于2016年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援引上述法令在844宗违法案件上,开出共18万4500令吉罚款的罚单。

问:若商家不遵守用国语规定,可被采取什么行动?

答:没使用国语标示等同违法。违例者(个人)可被法庭罚款最高5万令吉,公司则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

问:除了用国语,商店标示价格时还需遵守什么条例?

答: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也规定,标示商品说明或标价时,须使用令吉和仙(RINGGIT MALAYSIA,RM dan Sen),而字形大小或颜色,必须让消费人清楚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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