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时的贪念,一名家庭主妇偷走RM161的食品,结果换来坐牢一天,以及罚款1200令吉的惨痛代价!
据《东方日报》报导,一名38岁家庭主妇被告Zalifah Salleh 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时,对自己的盗窃罪行直认不讳。
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30日下午2时左右,在阿旺将军路的某超级市场偷取总值RM161.10的物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判监禁至10年,以及罚款;若重犯则可被判监禁、罚款或鞭刑。
据了解,被告偷取了2盒星巴克包装咖啡、1瓶Nutella酱、2盒寿司、4盒牛奶、1瓶Ribena饮料及2盒巧克力饼干。
此案由副检察司Raudhah Mazman 主控。被告求情道,本身事后已经后悔,并答应不再重犯。
最终,被告被判监禁一天,以及罚款RM1200。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取代。
推事Mohamad Izwan 作出宣判时表示,所犯下的罪行得到应有的惩处。
“虽然目前很多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告可以从正确的渠道得到帮助, 而不是偷窃,这种(偷窃)行为不能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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