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淫乱夫妻!◢ 老公强迫老婆参加『换妻俱乐部』,还PO她的 “露点” 照到Facebook!网友:酱都可以 ╮( ° 0 ° )╭


这是一起让人看得眼花撩乱的桉件。

事发地是点是在台湾,一名事业有成的李姓男子,娶了1名身材火辣、面容姣好的郑姓业馀模特儿为妻,还带她参加换妻俱乐部。

不料性爱游戏越玩越过火,2人的关係却越来越疏远,郑女发现丈夫未经她的同意,将她一张穿着浴袍不慎露点的照片,贴在她们参加的换妻面子书社团“乐夫妻”,因此提告丈夫涉嫌妨害风化。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李男PO妻子的性感照,主要是让夫妻进行交换伴侣联谊活动使用,仅对换妻联谊对象公开,且已採取适当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无散布于众的故意,因此判决无罪。

另一方面,郑女误以为丈夫带她找其他男人做爱,等同默许她可以在外面乱搞,而在外面结交小王,还在摩铁被捉姦在床,一审原认定2人罪证确凿,依妨害家庭罪判郑女及小王各3月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认为,依《刑法》规定,对配偶通姦纵容或宥恕不得提告,李男多次带太太参加换妻活动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已构“纵容”规定,李男并无告诉权,改判公诉不受理确定。

新闻背景

前年8月间,1名30多岁的女子指控丈夫,将她的裸照po到面子书上的换妻俱乐部社团。

她表示,丈夫不仅沉迷换妻网站,还带她参加淫乱的换妻活动,她很不喜欢参加,但又无法违背丈夫的心意,没想到丈夫还把她的裸照po上网。

由于丈夫拍了不少2人的性爱影片、照片,她怕这些东西也会被po网,让她无法做人,因此提告同时声请保全证据,要求检察官查扣丈夫的电脑。

台北地检署收桉后,前往女子李姓丈夫的住居所,查扣李男的笔记型电脑,李男声称他没有留存2人的性爱影片或是照片,电脑裡仅有一部日本A片。

检察官检视笔电内资料,确认没有任何东西,连A片也没有找到,不过就李男张贴妻子露点照,认为已涉犯妨害风化罪,依法起诉。

妻子外遇

法院开庭时,李男坦承有使用“乐夫妻”的面子书帐号张贴妻子的性感照,但否认涉及不法,辩称这些照片都是妻子摆出撩人姿势、具有美感的写真照,且此面子书帐号是他与妻子专用于换妻及相关聚餐、旅行等联谊活动使用。

他贴照前有先问妻子照片好不好看,妻子都同意,还将照片设定为仅有与他们联谊过的人才能阅览,之后因为他发现妻子外遇,妻子才对他提告。

法官检视李男贴在“乐夫妻”的6张照片,第1张照片是郑女穿浴袍坐在沙发上交叉双脚,左肩浴袍滑落,露出左乳房曲线及少许乳晕边缘;第2至6张则是穿泳装,背景为海滨沙滩、度假别墅,其中只有一张隐约展露女性之肢体及乳房隐私部位,藉以呈现人体的性感样貌,的确具有近似沙龙写真照片构图的艺术性与美感,另外检视“乐夫妻”的帐号,也仅用来作为交换伴侣联谊活动使用。

法官再传唤郑女在“乐夫妻”所结交的姊妹淘,这些人证称,她们与郑女认识约两、三年,私下以LINE通讯软体、联谊群组方式互动,2013年间大家进行第一次交换伴侣,并将郑女的“乐夫妻”帐号加为面子书的“摰友”,“乐夫妻”帐号的性感照片只有交换伴侣圈的人才看得到。

法官认为,李男张贴的6张妻子清凉照,并无“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觉不堪呈现于众或不能忍受而排拒”的情形,且这些照片仅对2人都有参与的交换伴侣联谊圈对象公开,且已採取适当的安全隔绝措施,李男并无散布猥亵物罪的散布行为,因此判李男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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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hina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