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马的朋友注意啦】6月1号起将强制执行垃圾分类措施,不合作者可被罚款高达RM500!!!


垃圾分類下月嚴格執法‧5物品未分類開罰

(吉隆坡22日訊)固體垃圾分類措施將在6月1日起,如期援引法令嚴格執行,絕不延期!

  • 哈嘉哈茲拉(左)向出席匯報會的居民協會與民間團體代表指出,固體垃圾分類生效日期已勢在必行,絕不會出現任何更動。(圖:星洲日報)

 

一旦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SW Corp)展開固體垃圾執法行動時,任何在6月1日起的首6個月內,被發覺垃圾袋內有任何5樣或超過5樣物品未被分類的居民,將接獲罰單。

 

若該居民的垃圾袋在6個月後有任何3樣物品或超過3樣物品未被分類,也將接獲第二次的罰單。
有地住宅及高樓罰款不同有關罰款制度將分為有地住宅與高樓住宅兩種,有地住宅的首次罰款額為50令吉、第二次的罰款額為100令吉、第三次的罰款額為500令吉;至於高樓住宅的首次罰款額為100令吉、第二次的罰款額為250令吉、第三次的罰款額為500令吉。
 
7州直區垃圾分類絕不延期
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聯邦直轄區主任哈嘉哈茲拉今早在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舉辦的固體垃圾分類匯報會上指出,中央政府將從6月1日起,援引2007年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法令(672條文),在有地住宅與高樓住宅實施固體垃圾分類措施,絕不延期。
這意味著,在6月1日之後,7個州屬和聯邦直轄區(包括布城與吉隆坡)將強制落實固體垃圾分類制,任何冥頑不靈和不合作的居民將被罰款。
儘管出席匯報會的眾多居民協會與民間團體以政府宣傳不足及民眾還不瞭解該措施為理由,建議政府暫時擱置該措施,但她不表苟同,並指措施的生效日期已勢在必行,絕不會出現任何更動。
她代表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副首席執行員拿督再努阿比汀出席上述匯報會時致詞說,雖然法律賦權予該機構把案件交由副檢察官提控上庭,但政府的用意是希望能喚醒民眾響應垃圾再循環措施,如果可以的話儘快能庭外和解,而不希望把案件對簿公堂。
她指出,除了聯邦直轄區之外,將推行該措施的其他州屬包括柔佛、彭亨、馬六甲、森美蘭、吉打和玻璃市。
 
去年7州實施4個月
回收39.6萬公斤物品
哈嘉哈茲拉說,從去年9月1日至12月10日為止,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已在7個涵蓋聯邦直轄區的州屬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成功回收39萬6千公斤的可再循環物品,其中數量最高的是塑料物品,即有多達11萬4千件。同時,從去年9月至11月15日,所銷售的物品所換取了3萬5千414令吉91仙的可觀收入。
她說,該機構也援引法令向2萬名來自各涉及州屬的居民進行問卷調查,並發覺截至去年10月21日,有60%的受調查者答覆他們清楚知道政府將推行固體垃圾措施,並認為該措施容易推行。
有地住宅及高樓先推行
她說,該計劃將率先在有地住宅區與高樓住宅落實,過後才逐步推展至鄉村或城郊地區。
此外,她也以日本一個小鎮上勝町為例子說,該小鎮的居民為響應“零廢物小鎮”目標,已進行34種類別的固體垃圾分類,若比起我國目前規定的3種垃圾分類(包括塑膠類、紙張以及其他類如玻璃、布料、皮革、電子用品、鋁罐等),堪稱為小巫見大巫。
執法員穿制服上門
被開罰單勿試圖賄賂
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執法組副主任助理莫哈末希迪也提醒居民,執法人員在上門開出罰單時,將穿上制服和佩戴執法證件,而且也謝絕官員進行任何意圖賄賂的行為和舉動,以落實政府廉政制度。
他指出,任何一旦接獲罰單者,必須在14天內交到該機構的3間分局繳清,不接受現場繳付,付款方式包括支付現金、支票、郵政匯票(Wang Pos)及銀行匯票(Bank Draft)。
他指出,在首6個月內,若發覺有任何5樣物品或超過5樣物品未被分類,將被開出罰單,延期繳付罰單者將面對數額更高的罰款。
隆回收26萬公斤可再循環垃圾
根據該機構發表的文告,自從固體垃圾分類措施醒覺和教育運動從去年9月推展以來,該機構至今已成功在吉隆坡回收到26萬5千648.75公斤的可再循環垃圾,布城則成功回收了4萬零97.09公斤的可再循環垃圾。
在上述期間,該機構也發出提醒信給沒有遵守指南進行垃圾分類的住戶,以鼓勵他們響應該措施。
来源:sinch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