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户口给人转账!大马男在新加坡被控⚡监禁7年4个月+罚款5400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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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给 RM300 的酬劳,男子就把 5 个银行户头“借”出去了……
这就是俗称的“钱骡”。
接着男子更成为了犯罪集团的“协调人”,协助其他人开设银行户头,并交由集团使用。
在短短半年内,他经手的户头竟已多达 100 多个,涉及金额逾 434 万新元(逾 RM1,344 万)……
在大马落网,引渡到新加坡受审!
这是真真实实发生在新马的犯罪个案。涉案的大马男子黄宇康于 2024 年 8 月在柔佛落网,同年 8 月 18 日被引渡到新加坡面控。

现年 24 岁的黄宇康最终面对 33 项包括欺骗、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他在 2026 年 5 月 6 日的庭审上承认其中 8 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最终他被判入狱 7 年 4 个月,以及罚款 5,400 元(约 RM16,732)。
根据星洲网转述联合早报网报道,被告是在 2023 年 11 月联络了网上的高薪工作广告,随后一名自称“阿伟”的男子联络上他,案情如下:

为 RM300 借出银行户头
➟ 2023 年 11 月:看到高薪工作广告,一名犯罪团伙成员“阿伟”联络上被告,并答应每个月给他 RM300(约 96 新元),作为他帮忙开设银行户头,并给他们使用的酬劳。
- 据报道,“阿伟”是犯罪团伙成员,负责收集银行户头和招募钱骡,也指导钱骡开设银行户头,用于非法活动,但其身份至今不明。
- 被告曾追问“阿伟”,户头是否用来诈骗,但“阿伟”否认,反称是用于其他用途,但并未细说。
➟ 接着,“阿伟”声称要为被告申请工作准证,因此向他索要个资。
➟ 2023 年 12 月,被告的准证获批准了,“阿伟”安排被告飞到新加坡进行体检,以及指导被告使用准证开设了 5 个银行户头。被告把提款卡和户头资料交给“阿伟”后,就返回大马。

被告升职了,从钱骡到“协调人”
➟ 在 2024 年 3 月,被告被“升职”了。“阿伟”以月薪 RM2,500(约 770 新元)招募被告为协调人,每协助一人还可额外获得 RM175(约 56 新元)的佣金。协调人的工作范围,包括陪同他人从我国到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并把户头资料发给团伙,有时也协助收取工作准证和相关信件等。
➟ 被告为赚快钱答应下来,且在 2024 年 5 月至 8 月期间,根据指示陪同 12 名钱骡从我国到新加坡,并指导他们开设银行户头,因此获取共 RM18,300(约 5,892 新元)的酬劳。
共开设 102 个户口,金额高达 RM1344 万!
最终,被告一共协助犯罪团伙开设了102个银行户头,这些户头涉及 7 家不同的银行。当中,有 100 个户头被用于非法活动,转移超过 434 万零 644 新元(逾 RM1,344 万),其中 22,230 新元(RM68,550)与诈骗报案相关。
大马警方是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新山逮捕被告等人,并通报给新加坡警方有关收集新加坡银行户头,用于包括诈骗的非法活动。
被告在同年 8 月 18 日被引渡到新加坡面控,被还押至今。

针对被告的犯罪行为,新加坡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 7 年 5 个月,以及罚款 5500 新元。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选择认罪,事后配合当局调查并提供所掌握的团伙信息,恳请法官轻判。
有关团伙的其他成员,包括大马籍夫妻游志贤(38岁)和陈思思(38岁),陈思思负责下达指示给被告和包括另一名大马男子陈康勇在内的其他协调人。另一名新加坡男子刘布莱恩(50岁)和大马男子王敦农(40岁)则涉及为钱骡申请及发放工作准证,包括指示被告到办公室领取工作准证和相关文件等。
陈思思目前在逃,陈康勇早前被判坐牢 5 年 10 个月和罚款 2000 新元。其余涉案人的案件,则仍在审理中。(人名皆译音)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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