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首位女性首席大法官「Tengku Maimun」荣休!曾主审多个重大案件⚡包括判前首相纳吉入狱!


今天(7 月 1 日),大马司法界正式送别一位传奇人物——我国史上首位女性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Tengku Maimun binti Tuan Mat,66岁)正式荣休,她因届满法定退休年龄,并未获延长任期通知,正式卸下职务。

图/翻摄自网络

‍⚖️✅ 一声「谢谢,退庭」,见证历史时刻

根据中国报报道,来自吉兰丹哥打峇鲁的东姑麦蒙,自 2019 年 5 月 2 日起受委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至今已领导司法机构超过 6 年。今天的联邦法院一改平日肃穆氛围,反而充满道别与感恩的温情氛围,不少律师与法官齐聚一堂,纷纷向这位司法传奇人物致敬道别。

她也以一句简单又有力的「谢谢,退庭!」为自己 38 年的司法生涯划下完美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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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司法面貌的一位法官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副主席阿南德拉杰形容她是「彻底改变大马司法面貌的杰出人物」,不仅推动司法系统更开放、高效和科技化,更重要的是,以身作则地守护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

「在她的带领下,我们走出了 1988 年司法危机的阴影,重新赢回人民的信任,」资深律师古吉亚星尼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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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经手过的重大案件,几乎都载入史册:

✅前首相纳吉 SRC 洗钱案(2022)

她担任首席法官时,以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5司驳回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监禁 12 年,罚款 RM2.1 亿。这项裁决,也让纳吉成为我国首位因贪腐入狱的前首相。

✅ Nik Elin v. Kelantan(2024)| 《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违宪案

以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今天以八比一的票数,批准聂依琳母女提出的司法审查,宣判吉兰丹 16 条伊斯兰法条文越权无效,并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吉兰丹立法机构订立相关法律时,已经僭越了联邦宪第9附表所赋予的州权力。

她强调,此判决并不影响伊斯兰及伊斯兰法庭在马来西亚的地位,重点在于州议会是否有权制定这些条文。

✅ Indira Gandhi 孩子改教案(2009)

早在成为首席大法官之前,东姑麦蒙就是少数敢持不同意见的法官。在 Indira Gandhi 孩子改教案的上诉庭中,东姑麦蒙是唯一持少数意见的法官。她支持高庭发出命令,要求警方协助找回失踪的孩子,强调:

“即使是宗教议题,也不能忽视孩子的基本人权与父母的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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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穆斯林儿童命名案

她也曾裁定国家登记局不能以 fatwa 为由,拒绝让非婚生穆斯林儿童使用父姓,展现出她对儿童权利与个体尊严的坚持。

✅ Sisters in Islam 案(2025)

她今年初主审 SIS 对雪州伊斯兰法令下 fatwa 的挑战案,并指出宗教机构不能将 fatwa 直接套用在公司与非宗教个体身上,再次重申行政权与宗教权应有所分界。

✅ 最后一案,仍为自由发声——裁定和平集会法条文违宪

在退休前的最后一场庭审中,她再度为捍卫公民自由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2025年7月1日,以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对基本自由构成不成比例的干预,超出联邦宪法第10(1)(b)条款所允许的限制范围。她指,该条文属“禁止措施”,而非对集会自由施加的“合理限制”,因而违反宪法所保障的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

“宪法保障的自由,不该被行政技术性条文变相刑事化。”这是她作为首席大法官宣读的最后一段话,也是她职业生涯的告别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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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没想过会走到这一步,这是上苍的安排」

早前被媒体问到是否曾想过会坐上大法官之位时,她淡然一笑表示:「我从来没想过。这是上苍的安排。」

她坦言,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确实鲜少有时间陪伴家人,如今卸下重任,反而感到一种轻松和期待,并表示接下来可以好好陪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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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 1986 年司法新人,到联邦法院最高职

  • 1986 年起在司法与法律领域服务
  • 2006 年开始出任高庭法官
  • 2019 年成为大马首位女性首席大法官
  • 任期横跨 4 任首相:敦马哈迪、丹斯里慕尤丁、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拿督斯里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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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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