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寓单位内养狗!市议会总出动⚡开出10张Saman给违例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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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了解,大马大多数公寓都禁止饲养宠物,包括狗狗。有些地区的市议会也明文规定不能将狗狗饲养在公寓或组屋等高楼单位,否则狗牌申请将一律不被批准。
根据星洲网报道,巴生市议会日前在巴生彩虹路(Jalan Pelangi Klang)的彩虹高原公寓,向养狗的居民发出10张罚单。
根据巴生市议会在脸书贴文指出,该市议会日前在相关公寓展开宠物狗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没有狗主在分层建筑物内养狗。
参与执法行动的人员包括卫生组、执法组,出席者也包括10名来自公寓联合管理机构的代表。
市议会指出,狗主必须遵守2007年(巴生市议会)狗牌与养狗场条规。
执法人员援引2007年(巴生市议会)狗牌与养狗场条规第8(2)条例,向违例的狗主住户开出10张罚单。
市议会呼吁养狗人士须申请养狗执照,该会同时也将会不定时在其它地区展开相关执法行动。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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