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慕尤丁「4项滥权案」⚡获高庭批准撤销:控状存缺陷!


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涉及4项滥权案,获高庭批准撤销,无罪释放!

照片取自网络

根据《中国报》报导,高庭今日(8月15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以撤消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控状,无罪释放。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今日下判时说,慕尤丁的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无根据,没有犯罪详情。

“因此,法庭批准被告(慕尤丁)的申请,以撤销这4项罪控。本席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照片取自中国报
据悉,目前他他还需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

新闻背景

控狀指慕尤丁在任相期间,利用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的职权,向3家公司索取贿赂,总额2亿3250万令吉。

据4项控状,慕尤丁被指作为公务员,即首相兼土团党主席,分别在2021年2月8日和25日,及2020年3月1日和2021年10月20日,在布城首相署,为土团党接受3家公司和一名个人总额2亿3250万令吉的贿金。

这3家公司分别是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的2亿令吉、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100万令吉、Mamfor私人有限公司1950万令吉,及阿兹曼(51岁)个人的1200万令吉贿金。

他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滥用职权收受利益),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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