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开始❗ 大马报穷局:这『三类破产者』可申请解除破产案件!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2023年财政预算案时所宣布,欠债不超过5万令吉的破产者将可解除破产案件。这项措施将从2023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360法令)第33A条文,解除破产证书将是由大马报穷局(Jabatan Insolvensi Malaysia)总监所发出的消息,三类破产者将可获得解除破产,只要符合条件相关条件即可。

 

条件如下:

 

  1. 从接获破产通知书到惩罚开始,破产期限已超过5年。
  2. 债务数额或涉及的债务余额不超过5万令吉。
  3. 没有在360法令下对破产者进行法庭谕令、法庭程序或调查程序。

 

 

相关人士可以亲临大马报穷局以了解详情,或浏览大马报穷局官网:请点我!

 

—以上文章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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