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若雇主不让员工外出或返乡投票⚡一旦被举报罪成,可被判罚款RM5000 或坐牢1年!


第15届全国大选的投票日落在11月19日(星期六),员工可放心出外投票,也无需担心遭老板扣除工资!

 

据《星洲日报》报导,看守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指出,雇主不能向出外投票的员工采取处分或扣除薪资,否则将被视为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5(1)条文。一旦雇主在上述条文下罪成,可判处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一年。

 

可向雇主请假返乡投票

 

他表示,雇主应与员工商量,以决定是否让他们获得休假、休息日或年假,以便能够履行其作为选民的责任。另外,他建议雇主,如果需要一天前往投票中心的员工,雇主可以考虑让他们休年假。

 

他促请,私人领域的雇主依据选举法令的条规,让员工履行他们大马选民的责任。

 

此外,随着第十五届全国大选投票日落在11月19日(星期六),雪兰莪、森美兰和槟城陆续宣布大选前夕(11月18日)为特别假期,让选民可以提早返乡,在11月19日投下神圣的一票!

 

由Rojaklah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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