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人,请注意!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华人药材店,即日起禁止售卖烈酒!
原定于10月1日起落实的禁售烈酒指南,在推迟一个月延期间后执行,也意味着从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禁令下,杂货店、便利店、传统华人药材店将不再允许售卖烈酒(Liquor/Minuman Keras),除了作为传统医药用途的药酒和啤酒。

根据《中国报》报导,吉隆坡市政局(DBKL)发文告表示,该局已和利益相关者召开会议,当中包括Wilayah区的厂商、装瓶商和零售商、居民委员会和国会议员等,各单位也发表各自的心声、意见和对此事的关怀。在接纳各单位的意见后, DBKL已在近期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现有的指南。换言之,从11月1日起,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已更新的售卖烈酒的申请条件及指南。
在售卖烈酒执照(LMK)中,必须持有执照的业者包括了:
- 供应酒类和酒廊售卖的酒馆及酒吧
- 供应或售酒的餐馆
- 生产及存放酒的仓库
- 任何供应酒的活动和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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