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市政厅提醒:在公众场合贴“生日海报”是违法行为‼️ 可被罚款高达RM2,000!


在路边树木、电灯柱、巴士候车亭等等贴上朋友“生日Poster”替他庆生?你知道吗?这另类庆生方式是违法行为!小心中saman!!

根据《光华日报》报导,武吉敏惹一带街道上周出现多张“生日Poster”,张贴在路边树干、巴士候车亭、电话亭、沟渠栏杆、电灯柱及商店铁门。有关海报印制了寿星公的照片,并附上“如果你看到他,请祝他生日快乐”及兴旺发的字眼。

威省市长拿督罗查理指出,这些海报经已在上周四早上(10日)全被市政厅执法员取下。未经市政厅批准张贴海报者已违法,即破坏公物及未经许可张挂广告。

他说,根据2001年威省市政厅微型法令(广告),微型法令(5)阐明,未经市政厅许可不得张挂广告;微型法令(17)阐明,任何人犯法,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另外,根据1993年破坏公物微型法令(威省市政厅),微型法令(2)阐明,任何人犯法,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和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每天罚款200令吉。

他呼吁公众照顾市民的共同财产,公众受促勿张贴任何物件在电灯柱、巴士候车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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