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大桥坠海案』21岁肇祸司机「曾吸食大麻却否认有罪」, 家人以RM7000保释外出


槟大桥撞车坠海案」涉嫌在槟威大桥开车撞马自达休旅车,导致休旅车司机连人带车坠海溺毙的21岁印裔司机,今日(11日)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他否认有罪。

图片来源:光华日报

推事嘉玛丽雅谕令被告以RM7000保释,及1人担保,被告须每个月1次到警局报到,同时,驾驶执照被扣押,直至案件完结。

推事择定案展3月18日。

控状指出,肇祸司机维迪斯 (Vitis)1月20日约凌晨3时,驾车在槟威大桥往北海方向第4公里处,在考量当时的道路与交通状况下,危及民众,导致21岁公路使用者梅匀鉼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一旦罪成,刑罚是监禁至少2年、最高10年,罚款至少RM5000、最高RM20,000。同时,自被判日算起,驾驶执照被吊销至少3年。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似乎不明白,稍后又指不认罪,之后,法庭换印裔通译员以淡米尔文再次宣读控状,被告才表示不认罪。主控官尤赛尼说,考虑到案件严重性,要求被告以RM10,000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S.巴拉莫斯瓦仁替被告求情,要求将保释金降至RM5000。

他说,被告在案发后充分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被告家境贫穷,父亲是电子技工,月收入RM2500,母亲是家庭主妇,被告是长子,尚有2名弟妹,被告是理发师,事发后已停止工作。

Like Rojaklah Facebook!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