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再爆新案!? 「新罪名」或让她被判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中国一线女星范冰冰麻烦恐怕未了……阴阳合同的税务风波才告一段落,日前却传出被控旗下公司涉嫌虚开专用发票,遭罚6570万元。如果按照中国法律,涉嫌虚开发票者,之前曾犯涉及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更可以判无期甚至死刑。

据苹果日报16日报道,中国艺人范冰冰,被指涉及逃税、避税,向当局补交超过8.8亿元人民币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后,15日更在北京公开露面。可是,中国官方媒体却有报道指控范冰冰的新罪行,她名下的独资经营的公司,涉嫌虚开专用发票,涉款高达数亿元,让她名下另一公司少交税款。

中国世界之声报导指出,这罪名远比逃税、避税严重得多,根据中国刑法,虚开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者,最高可被判无期徒刑。

另外,中国一个自称是警界自媒体第一门户的「蓝衬衫们」发文指出,看当局对范冰冰的处罚结果,其中旗下公司涉嫌虚开发票一项,遭罚款6,570万元,以此推算,她的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该高达数亿元。

江苏省税务局的网站显示,范冰冰独资经营的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范冰冰提供银行账户收款,导致他人少缴税款,被处罚款6,57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也是范冰冰名下的公司,她的持股量达70%,不但是第一大股东,也是企业法人。

▼▲江苏省税务局官网有关范冰冰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遭处罚情况的公示。(网络截图/翻摄自新唐人

据报道引述媒体消息说,在中国,虚开专用发票是严重罪行,根据中国最高检、公安部发出《关於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準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者,应予追究刑责。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虚开增值税发票者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20万元;如果涉及的数额巨大或犯案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更规定,若果涉嫌虚开发票者,之前曾犯涉及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更可以判死刑。

同时,中国新唐人新闻指出,中国大陆网络社交媒体上针对范冰冰公司虚开增值税事件的质疑之声又开始泛起,其中有网民发帖要求税务总局对此事件做出解释,甚至质问〝为什么范冰冰不用坐牢?〞大有不置范冰冰于死地不肯罢休的意味。

但也有网民发帖分析称,范冰冰的财务都是由其经纪人穆晓光打理,估计范冰冰本人对虚开发票这种具体操作手段未必就知情。尤其此案一直是海内外舆论都高度关注的一个案件,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后,江苏省税务局敢于把有关〝发票事件〞的处罚结果公开,说明这件事早已查清,不存在是否属实的问题。

而中共官媒也高调报导了范冰冰被高额罚款的处理结果,这意味着当局对范冰冰案的处理已定调,一直被刑拘的穆晓光承担直接责任的可能性相当高,对范冰冰本人,应该不会再去追究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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