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注意!!!◢ 4月24日被列为特别公共假期必需放假!如雇主不给放将被罚款RM10,000!记得通知你老板哦~


大马雇主联合会(MEF)表示,雇主必须在4月24日(星期一)的全国额外特别假期让雇员休假,否则将面对罚款。

若是州政府宣布的假期,雇主有权决定要不要遵从,但如果是联邦政府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8条文宣布,雇主别无选择,他们必须要遵从,否则将面对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联邦政府鲜少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8条文宣布假期,除非是国家元首登基或显要人物逝世。

由于4月24日,吉打州、森美兰及玻璃市已享有穆罕默德迁移日(Israk danMikraj)假期,所以这些州属的雇员将享有多一天补假。

按照政府依据的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8条文,4月24日是公共假期,所以如果当天雇员必须工作,雇主须要给予雇员双薪。

至于东马则有自己的条例,联邦政府所宣布的这项假期,他们有权力不跟从,这将交给该州的首席部长宣布。砂州已宣布将遵从,因为这是对于国家元首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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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ray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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