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三太惨!?日本女人宁愿做妓女!◢不像其他国家的小三野蛮嚣张,反而还要赔钱!?网友:地位不如妓女呀!


如果說在日本做小三真的不如做妓女,恐怕很多人不會相信。但這至少說明一件事情,在日本做小三處境不太好,遠非想像中那麼風光誘人。首先日本由於家庭分工原因,男人手裡沒多少錢且非常摳門,小三也就是與情人吃頓飯或上旅館,碰上吝嗇的人連吃飯都免了,當然也有出去旅遊泡溫泉,但這已經很奢侈了。至於像其它國家小三那樣拿名牌包、開名車、住豪宅等並不多見。

【在日本做小三很難升官】

除一些政客外,在日本通過小三手段當官可能性不是太大。日本公務員基本是3年一輪崗,做上司小三頂多受益3年,期間不是上司離職就是小三離開。加上公務員升遷已形成固定制度,不經過幾個回合輪崗,很難憑上司一句話晉升,因此日本機關單憑小三關係很難升官。

【在日本做小三容易賠錢】

小島(匿名女,23歲)是一個剛到機關不久的大學生。她涉世不深很快與課長陷入婚外情。課長隔一段時間會請她吃飯,會安排她到情人旅館開心。小島對課長沒有太大奢望,她只是覺得閒著,與課長一起能增加不少快感,也能滿足她對課長的好奇心。

然而這樣日子持續不到一年,小島發現課長不再邀她吃飯,且在單位裡對她冷淡。過了不久小島收到一個郵件,裡面出現最讓她擔心內容。郵件發自課長夫人,說已經掌握小島與課長婚外情關鍵證據,課長也承認了。根據《日本民法》710條規定,小島需要為自己行為負責,需要為破壞課長家庭安寧,給課長夫人帶來財產以外其它損失(指精神損失),支付300萬日元(約台幣85萬元)精神賠償金。如果小島不支付這筆費用,過一段時間會有法院傳票送到小島手中。

日本法律有所不同且更為嚴厲,一方不但可要求不忠一方支付賠償金,還可要求參與其中小三支付精神賠償費用。小島費很大勁才約到課長,問此事如何處理。課長與小島再次開房後又嚴肅告訴她,他本人不想離婚,這事只能按夫人意見處理。否則一旦訴諸法律,不但小島名聲敗裂,還要支付鉅額賠償費用。小島今後在機關很難翻身,課長頂多為此受個處分。

小島沒想到課長如此絕情,更沒想到夫人如此狠毒。她之後又幾次與夫人商談。最後夫人勉強答應分期付款解決此事。小島做小三不但沒給自己帶來好處,反倒賠了300萬日元,這相當她一年工資。

【日本小三法律地位不如妓女】

在日本最讓小三難受的是,做小三法律地位不如妓女。2014年東京曾發生這樣一起案件,一間酒吧女主人與某男偷情長達7年,該男妻子無奈小三長期霸佔其夫,一怒之下將酒吧女告上法庭,並要求她支付400萬日元精神賠償費用。

正當妻子為抓獲小三並可能得到400萬現金而興奮時,在法庭上卻出現驚人一幕,酒吧女突然提出自己名為小三實為妓女,自己不存在破壞家庭問題,也不應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

在日本妓女與小三法律地位不同在於:妓女屬於被動接客,不存在破壞婚姻家庭問題,不可以要求妓女支付精神賠償金。小三屬於主動偷情,存在破壞婚姻家庭故意,可要求小三支付精神賠償金。

酒吧女主人拿出各種證據,強烈說明自己是妓女的行為,使法庭形勢徹底改變。東京地方法院依據證據只能做出如下判決:酒吧女主人所做所為與賣淫一樣,不過是一種性交易,不存在小三偷情破壞婚姻家庭故意,據此駁回妻子400萬日元(約台幣114萬元)精神賠償訴訟請求。

然而小島就沒那麼幸運。她工作在政府機關,很難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是妓女,她只能為自己小三行為負責,只能認賠300萬日元現金。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日本做小三真的不如做妓女也不算過份。

 

来源:china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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