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超市欺诈案!】用RM2000买到1万令吉的物品!?还包括…到底如何骗到?


新加坡一名雜貨店老闆,自印價格條碼,然後到超級市場,將條碼貼在物品上,在約3個星期內,花757元(約2270令吉)“購買”總值4200多元(約1萬2600令吉)的物品。

除了一些自己拿來用,他也把“買”來的嬰兒奶粉放上網去賣。

今日出刊的《聯合早報》報導,被告張波波(27歲),面對12項欺騙和一項企圖欺騙控狀,控方以4項欺騙控狀讓他認罪。

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6個月。他以處理售賣雜貨店的事宜為由,申請延遲服刑獲准。他將在4月27日開始服刑。

案情顯示,雜貨店生意不好,蒙受虧損。去年8月,被告面對財務問題,他看過超市自助結賬櫃檯的操作,想出欺騙超市奶粉來賣的賺錢計劃

被告利用雜貨店的標籤打印機打印價格便宜的條碼,然後到超級市場將它貼在奶粉和其他物品上。他使用自助結賬櫃檯付錢,掃描假的價格條碼。

從去年10月第3個星期到11月6日,被告利用這個伎倆,在巨人超市(Giant)以便宜價格購買許多物品,其中大部分是奶粉。此外,他還“買”了吸塵機、電飯鍋和地毯等。

除了一次無法得逞,其餘12次順利得手。曾經有一次,他花10元(約30令吉)“購買”總值約630元(約1890令吉)的物品;他失手那次,企圖在冷藏公司(Cold Storage)以約5元(約15令吉)“購買”3罐總值約500元(約1500令吉)的奶粉。

在約3個星期內,被告僅付757元(約2270令吉),在巨人超市“購買”總值4200多元(約1萬2600令吉)的物品,導致超市蒙受3400多元(約1萬令吉)的損失。被告把奶粉放上網去賣,以彌補雜貨店的虧損。

巨人超市是在發現有人更換價格條碼行騙,而於11月7日報案,最終被告落網。被告事後賠償超市的損失。

律師為被告求情說,被告的父親出資幫被告開雜貨店,父親一直催他還錢,而被告面對財務問題。

律師說,被告已婚,妻子是中國人,兩人育有一個年幼女兒。他已經準備賣掉雜貨店,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人名譯音)

文章来源:china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