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思想!】这位马来女郎竟然因为这些原因,四处奔波跟超过50位男人睡!一个小时有RM500,3个月就RM15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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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4日讯)马来女郎为了物质享受和摊还高利贷,不惜全国跑透透当神秘应召女郎,但彭亨州宗教司怒轰,就算为了还债也不可犯淫行,否则必遭天谴!
据《大都会日报星期刊》报导,一名本地应召女郎艾丽莎(化名,26岁)坦言,她不惜四处奔波,跑遍全国各地区下海接客,除了贪图享受及好玩之外,还得摊还高利贷。
这名来自东海岸的应召女郎,3个月前下海卖肉开始迎送生涯,然而她目前每月能赚取高达1万5000令吉的收入。
艾丽莎说,她之所以会当起嫖客的玩物,皆因她欠下大耳窿一笔高达1万令吉的债务。
“一名朋友介绍我认识一名称为Fya(中介)的龟婆,她可以帮我安排一切有关应召的事项,而且还会支付我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她开出的条件非常吸引我,因此我加入了那个名称为booker(登记人)的组织。”
“我提供性服务的第一位恩客是一名年约40岁的中年男子,区区一小时,我便赚了包括小费一共500令吉的收入。”
■柔隆槟市场需求高
她说,当应召女郎三个月以来,她总共替超过50位嫖客提供性服务,并依据预约跑遍全国各地,包括吉兰丹和玻璃市。
“每当我在一个地区的酒店客房下榻后便会通知中介,而她会替我在嫖客群组里发布最新动态,告知嫖客我目前的所在地,而且在同一个地方,我最多只会逗留3天,便会转换下一个目的地。”
“当中以吉隆坡、柔佛和槟城的市场需求最高,嫖客通常都是指定要性服务。”
艾丽莎表示,不断更换男人提供性服务,也让她担忧是否会感染性病,但金钱的诱惑更大,性病对她而言已是微不足道。
“因为睡过许多男人,我也害怕会感染性病,但我渴望拥有奢侈品和贵重物品的欲望,让这些担忧都变得不重要了。”
■出卖肉体者将被上苍审判
彭亨宗教司阿都拉曼表示,召妓泄欲、卖身赚钱这种歪风必须受到遏制,未免社会大众因此习以为常,对犯下淫行,也没有感到任何羞耻和愧疚感。
他指出,为了还债而卖淫是不能被接受的理由,因为犯下淫罪行为可促使弃婴和性病传播的问题。
“就算是出于好的动机,但伊斯兰绝不会合法化(淫罪行为),因为不管做任何事都必须遵守伊斯兰教义,以创造和谐与健康的环境。”
“出卖肉体被视为是鼓励淫罪的行为,难道她们不害怕被上苍审判吗?”
他也促请执法当局采取严厉行动,对付鼓吹淫罪行为的社交媒体。
然而,关丹警区主任阿都阿兹沙列受询时指出,警方目前并没有接获任何有关通过社交媒体拉皮条,或有人提供性服务的投报。
据报导,共有超过10位年龄介于20至30岁的应召女郎组队,并在全国各地不同的酒店接客,以躲避执法当局的法眼。
但炮兵嫖客并不能直接联络这些应召女郎,必须微信或Whatsapp的方式与龟婆(中介)接洽,并得先支付一笔订金,还要用银行过账后再拍下过账收据截图为证,才能买春召妓。